核心看点: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团队提示:涉嫌诈骗罪且涉案金额20余万元、笔数多达几十笔的案件中,若当事人五年内曾有刑事记录,将面临极高的累犯评价风险。本案在多重不利因素叠加下,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没有顺着“有前科就更像诈骗”的逻辑走,而是从涉诈金额计算、每一笔事实归责、证据链条完整性入手,先争取取保候审,再坚持无罪辩护,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案情背景:20余万元、几十笔事实与前科风险叠加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案例】本案当事人被指控实施多笔诈骗,总金额被计算为20余万元。办案初期,案件材料呈现出几十笔事实合并认定的状态。家属最担心的不是单纯的金额,而是这次指控与当事人此前五年内的刑事记录叠加后,可能引发更重的不利评价。
对很多人来说,“诈骗罪”“20余万元”“几十笔”“五年内有前科”几个词放在一起,几乎等同于没有辩护空间。但刑事辩护不能停在标签层面。诈骗罪必须证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目的、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等要件,金额也必须逐笔有证据支撑。
二、案件难点:金额、笔数和前科风险的三重压力
本案真正棘手的地方,在于金额、笔数和前科风险同时出现。金额达到20余万元,意味着案件后果本就不轻;涉案几十笔,意味着任何笼统辩解都很难说服办案机关;此前刑事记录又会让当事人在案件评价上天然处于被动。
在这样的案件里,如果辩护只停留在“当事人说自己没有骗”或者“家属希望从轻处理”,很难改变走向。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律师必须尽快进入证据本身,把看似完整的指控拆开,找到金额计算和事实归责中的关键问题。
三、辩护突破:拆解20余万元,逐项审查证据链条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律师介入后,第一步不是急着谈认罪从宽,而是重新梳理案情和证据。我们发现,所谓20余万元并非每一笔都能够直接对应诈骗行为,有些款项的性质、来源、交易背景和归责对象存在疑问,不能简单相加后全部算到诈骗金额里。
诈骗案件的金额审查不能只看流水数字。款项是否因为虚构事实取得,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借款往来、合作纠纷或者其他民事关系,是否有被害人陈述、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相互印证,都要逐笔核对。只要其中部分金额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案件的整体指控基础就会被削弱。
围绕这一点,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办案机关说明:
1、不能因前科降低证明要求:本案不能因为当事人曾有刑事记录,就降低对本案证据的证明标准。
2、不能用整体印象替代逐笔证明:不能因为笔数多、金额看起来高,就用整体印象替代每一笔事实的独立证明。
3、构成要件必须回归证据:诈骗罪的每一项构成要件,都必须回到本案证据中接受检验。
在前期沟通和材料梳理基础上,当事人很快取得取保候审。更重要的是,取保后辩护方向没有转向“争取轻一点”,而是继续围绕金额无法认定、证据链条不足、部分事实不能证明诈骗构成等问题,坚持无罪辩护意见。
四、案件结果:从高度不利局面中争取不起诉
案件进入审查阶段后,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律师继续与检察机关沟通,把辩护意见落到具体争议点上:哪些金额不能计入诈骗,哪些事实缺少证据对应,哪些内容不足以证明非法占有目的,哪些结论只是基于当事人既往经历形成的推断。
最终,检察机关认可了辩护意见,没有对当事人提起公诉,案件取得不起诉结果。对于这名当事人而言,这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少判几年”或者“缓一缓”,而是避免再次进入审判程序,避免在前科风险叠加下承受实刑后果。
五、律师提示:这份不起诉难在三重不利仍被逐项拆开
本案的结果难得,难就难在它不是一个天然轻松的案件。20余万元、几十笔事实、五年内曾因他罪被判刑,这三个因素任何一个单独出现,都会让案件压力明显增加;三者叠加时,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认罪、退赔、求轻判。
但刑事辩护的价值,恰恰体现在这种高压局面里。我们不能让“前科”替代本案证据,不能让“金额数字”替代金额来源审查,也不能让“笔数很多”替代每一笔事实的证明。办案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说明案件并没有达到可以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也说明前期每一处证据疑点的坚持都有意义。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团队提醒,面对诈骗罪案件,尤其是当事人存在前科、金额较高、笔数较多时,家属不要轻易把案件想成只有认罪一条路。越是看起来不利,越要尽早让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把金额、事实、主观目的和证据链条逐项拆开。很多关键机会,正是藏在别人以为“已经没办法”的地方。

:022-8788 8728
咨询热线:022-8788 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