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法事服务涉案三十多万 诈骗罪存疑不起诉案例 发布时间:2026-07-08

核心看点: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团队、王律师提示:国学、命理、法事、情感挽回类服务引发刑事报案后,不能仅因服务内容难以科学验证、转账金额较高,就直接认定构成诈骗罪。本案中,当事人因国学法事类服务被指控诈骗三十多万元,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被退回补充侦查,补侦后检察机关仍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一、案情背景:国学法事服务引发三十多万元诈骗指控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案例】

本案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认识报案人。后续沟通过程中,报案人因情感、姻缘等问题,向当事人咨询国学、命理、法事类服务。

按照指控内容,当事人称自己及认识的老师傅可以提供算桃花、算塔罗、破桃花、看风水、做和合、算姻缘等服务。报案人随后陆续向当事人转账,涉案金额达到三十多万元

从表面材料看,本案存在较高刑事风险:

1、涉案金额达到三十多万元,已经超过普通民事纠纷的争议强度。

2、卷宗中存在大量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容易形成“话术引导转账”的表面逻辑。

3、报案人明确陈述自己被骗,办案机关容易从诈骗罪角度审查案件。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介入辩护,将案件重新拆回诈骗罪构成要件,重点审查虚构事实、错误认识、财产处分、非法占有目的四个核心问题。

二、案件难点:特殊服务内容容易被直接放入诈骗罪框架

国学、命理、法事、情感挽回类案件的难点在于,服务内容本身带有传统文化、民间习俗或心理慰藉属性,办案机关容易将“无法科学证明”与“虚构事实”直接连接。

但诈骗罪的成立,并不只看服务内容是否特殊,也不只看收款金额是否较高。刑事案件必须审查以下问题:

1、当事人是否实施了刑法意义上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行为。

2、报案人是否基于该虚构事实陷入错误认识

3、报案人处分财产与错误认识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4、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提示】国学法事类服务引发的纠纷,不当然等于诈骗罪。判断案件性质时,需要把服务内容、沟通过程、转账原因、资金流向和履行行为放在一起审查。

三、辩护突破:围绕诈骗罪构成要件逐项拆解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介入后,没有停留在“不是诈骗”的笼统解释,而是围绕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提出系统辩护意见。

1、不能把“无法科学证明”直接等同于“虚构事实”

控方容易认为,算桃花、算姻缘、做和合、破桃花、看风水等内容无法科学验证,因此属于虚假内容。但刑事辩护需要进一步审查,当事人是否完全凭空编造现实事实。

本案中,王律师重点审查了当事人是否虚构身份、虚构资质、虚构现实中不存在的人员关系,是否承诺确定可以实现的现实结果。若双方沟通的内容本身就是具有传统文化或民间习俗色彩的服务,且报案人明知服务类型,就不能仅因服务内容特殊直接认定为刑事诈骗。

2、需要审查报案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诈骗罪要求被害人因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报案人事后后悔、认为服务不值相应价款,并不当然证明其最初转账时陷入了刑法意义上的错误认识。

王律师重点梳理双方聊天记录,审查报案人咨询的起点、每一笔转账对应的沟通内容、报案人对国学法事服务的认知状态,以及转账行为是否基于主动选择。若报案人原本就相信或认可此类服务,并基于自身情感需求主动咨询、主动支付,则需要进一步区分民事争议与刑事诈骗。

3、非法占有目的不能只从收款金额推定

诈骗罪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当事人收款后立即失联、完全未履行服务、钱款全部截留,案件风险会明显升高。

但本案材料显示,当事人收到三十多万元后,同期向所谓老师傅转出二十多万元,资金并非全部截留在自己手中。王律师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购买相关物品、沟通服务过程、安排所谓法事、视频记录、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等履行痕迹。

这些材料共同指向一个核心问题:当事人是否从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取钱款。只要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案件就不应进入起诉和定罪程序。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提示】诈骗罪辩护不能只看金额大小。资金是否全部截留、是否存在服务过程、是否有上游支出、是否有履行痕迹,都会影响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四、案件结果: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最终存疑不起诉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移送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结束后,检察机关仍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具有诈骗他人的主观故意,案件存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本案结果不是酌定不起诉,也不是微罪不起诉,而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对当事人而言,这意味着案件没有达到刑事起诉和定罪所要求的证明标准,当事人从诈骗罪刑事追诉风险中实质退出。

五、律师提示:国学法事类纠纷要回到诈骗罪构成要件审查

国学服务、法事服务、命理咨询、情感挽回服务不当然构成诈骗罪,但这类案件在报案后确实存在较高刑事风险。聊天记录、转账金额、服务话术和报案人陈述,都会成为办案机关重点审查的内容。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团队、王律师建议,家属和当事人遇到类似案件时,应重点审查以下问题:

1、服务内容是否被直接等同于虚构事实。

2、报案人是否主动咨询、主动选择并持续沟通。

3、每一笔转账是否有对应聊天记录、服务内容或资金用途。

4、当事人是否存在收款后失联、拒不履行、全部截留款项等情形。

5、案件证据是否足以证明非法占有目的,并排除民事纠纷或服务争议的合理空间。

专业刑事辩护的价值,不是简单否认指控,而是把看似成立的诈骗逻辑拆回证据本身,逐项审查现有证据是否足以支撑起诉和定罪,本案辩护经验来自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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