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犯罪未遂? 发布时间:2026-07-2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核心看点:犯罪未遂是刑法中关于犯罪停止形态的重要概念。成立犯罪未遂,一般要看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以及犯罪没有得逞是否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什么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说明行为已经进入实行阶段,只是犯罪结果没有发生,或者犯罪目的没有实现。


二、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

犯罪未遂通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实行,是指行为已经开始直接侵犯法益,或者对刑法保护的法益造成现实、紧迫危险。

2、犯罪没有得逞。没有得逞,是指犯罪结果没有发生,或者犯罪构成要求的完成状态没有实现。

3、没有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比如被害人反抗、他人制止、公安机关到场、工具失效、对象错误等,均可能属于意志以外原因。


三、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有什么区别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都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但所处阶段不同。

1、犯罪预备通常发生在实行犯罪之前,表现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2、犯罪未遂已经进入实行阶段,行为对犯罪对象或者法益产生更直接的危险。

3、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重点在于行为是否已经达到“着手实行”的程度。


四、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提示: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关键在于犯罪停止的原因不同。

1、犯罪未遂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行为人并非主动放弃犯罪。

2、犯罪中止是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3、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五、天津刑事律师提示

犯罪未遂认定不能只看结果是否发生,还要审查行为是否已经着手、未得逞原因是什么,以及具体罪名对完成状态的要求。

代号菊律师团队建议,涉及犯罪未遂争议的案件,应重点关注实行行为、犯罪结果、未得逞原因、行为人主观意志、案件完成形态等问题,准确区分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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