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罪,律师能在批准逮捕前提交不予批捕意见吗? 发布时间:2026-08-11

涉嫌诈骗罪,律师能在批准逮捕前提交不予批捕意见吗?

可以。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在人民检察院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前,辩护律师可以了解案件所涉嫌的罪名和有关情况,请求人民检察院听取律师意见,并提交书面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

但需要说明的是,律师提交不予批捕意见,并不等于案件一定不会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会结合现有证据能否证明涉嫌犯罪、可能判处的刑罚以及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依法作出决定。


一、律师什么时候可以介入并准备不予批捕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原则上不需要等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便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依法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的具体事实、到案经过、讯问情况、涉案人员关系、资金往来以及是否存在退赔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律师可以判断案件是否具备提出不予批捕意见的条件。

如果案件尚未进入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先向侦查机关提交相关法律意见;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律师应当及时确认承办检察院和案件进度,向检察机关请求听取意见并提交书面材料。


二、为什么不宜等到“刑事拘留满37天”再处理?

“刑事拘留37天”并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必然适用的固定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一般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有的案件可能较早进入审查逮捕程序。家属如果一直等到第37天再咨询律师,检察机关可能已经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需要提交不予批捕意见的案件,通常应当尽早了解案件情况、准备材料,而不是把第37天当成唯一的处理节点。


三、检察院审查逮捕时,必须听取律师意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因此,律师可以主动与承办检察官联系,明确提出听取意见的请求,并结合案件情况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和相关材料。

由于人民检察院收到提请批准逮捕材料后的审查时间一般为七日,律师应尽量在检察机关作出决定前完成意见提交。具体案件中,还要结合案件何时移送、承办人何时确定以及材料是否齐备等情况判断。


四、诈骗罪案件的不予批捕意见通常审查哪些问题?

诈骗罪案件不能仅凭“没有还钱”“造成了损失”或者“被害人已经报案”便直接得出结论。律师需要结合案件的交易背景、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沟通过程、资金流向和履行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需要审查现有证据能否证明行为人在取得财物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借款、投资、合作经营、货物买卖等民商事活动中出现违约或者资金损失,并不当然构成诈骗罪。

其次,需要审查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以及相关行为与对方交付财物之间是否具有直接联系。

再次,需要审查涉案金额如何计算。对于已经返还的款项、未实际交付的款项、重复计算的流水以及不能证明由犯罪嫌疑人控制的资金,需要结合证据分别判断。

如果案件涉及公司或者团队,还要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岗位、参与时间、主观认知、实际行为、获利情况以及是否参与核心决策,不能仅依据职务名称或者一般工作关系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


五、退赔、取得谅解,能不能作为不予批捕的理由?

退赔、赔偿损失以及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作为检察机关判断社会危险性和是否具有逮捕必要性时考虑的因素,但这些情况本身不能保证不批准逮捕。

律师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固定住所和稳定联系方式、是否存在逃跑可能、是否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是否可能再次实施犯罪,以及采取取保候审能否防止相关风险等情况综合提出意见。

如果退赔资金来源、退赔过程或者谅解材料存在争议,也可能影响相关材料的证明作用。因此,家属不宜只准备一份转账凭证或者谅解书,而应当尽可能保留赔偿协议、收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完整材料。


六、律师在侦查阶段看不到全部卷宗,还能提交意见吗?

可以。侦查阶段的律师通常还不能像审查起诉阶段一样全面查阅案件卷宗,但可以通过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并结合家属提供的客观材料进行初步判断。

律师可以围绕现阶段已经能够核实的问题提交意见,例如案件是否属于普通经济纠纷、犯罪嫌疑人是否实际参与、涉案资金是否由其控制、是否存在退赔、是否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以及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

如果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依法阅卷后,还可以根据完整证据进一步调整辩护意见。


七、全国检察机关的不批捕数据说明了什么?

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680361件953825人;审查后批准和决定逮捕664171人,不批捕325562人,不捕率为34.1%。

在不批捕人员中,证据不足不捕165246人,占50.7%;无逮捕必要不捕143448人,占44.1%;不构成犯罪不捕7061人,占2.2%。

这些数据说明,审查逮捕并非对公安机关提请意见的简单确认,而是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独立审查。但上述数据属于全国各类刑事案件的总体统计,不能换算成某一起诈骗案件“不批捕的概率”,更不能据此预测个案结果。


八、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是否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

不一定。对于已经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不批准逮捕不等于撤销案件,也不等于之后一定不会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仍可能继续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也需要遵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的相应规定。

家属在得知“不批捕”后,应进一步确认犯罪嫌疑人是被直接释放,还是被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妥善保存相关法律文书。


九、家属可以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家属可以向律师提供拘留通知书、案件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与涉案交易有关的合同、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发货或者履行凭证、退赔凭证、谅解材料以及能够说明犯罪嫌疑人具体工作内容和资金权限的资料。

材料应当保持原始、完整、可核验。不要删除或者修改聊天记录,不要指导涉案人员统一说法,也不要以不当方式要求报案人撤案或者出具谅解。

如果不确定某项材料是否与案件有关,可以先交由律师判断,不宜自行筛选或者重新制作。


十、天津诈骗罪案件在审查逮捕阶段可以重点做什么?

诈骗罪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后,律师工作的重点通常包括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核实案件所处程序、分析诈骗罪构成和涉案金额、整理能够反映交易背景和履行情况的材料、评估社会危险性,并在检察机关作出决定前提交法律意见。

家属此前尚未委托律师的,可以先阅读《家人在天津被刑事拘留,什么时候找刑事律师比较合适?》,了解刑事拘留后的基本处理节点。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办理案件时,会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和所处程序提出法律意见。律所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南门外大街金茂广场5号楼2层,咨询电话为18622059548。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一:不予批捕意见迟什么时候提交?

原则上应当在人民检察院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前提交。由于检察院收到提请批准逮捕材料后的审查期限一般为七日,律师确认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后,应尽快联系承办人员并提交意见。

常见问题二:律师没有全面阅卷,提交的不予批捕意见有用吗?

侦查阶段虽然通常不能全面阅卷,但律师可以结合会见情况、侦查机关告知的罪名和案件信息以及家属提供的客观材料提出意见。意见是否被采纳,取决于内容能否与案件事实、证据和逮捕条件相对应。

常见问题三:诈骗款已经全部退赔,检察院就不会批准逮捕吗?

不一定。退赔可以作为评价认罪悔罪表现和社会危险性的因素,但检察院仍会审查证据情况、涉案金额、行为性质、犯罪嫌疑人的作用以及是否存在妨碍诉讼的风险。

常见问题四: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人能马上出来吗?

对于正在被刑事拘留的人,公安机关接到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应当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条件的,可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常见问题五:不批准逮捕以后,还会被起诉吗?

存在这种可能。不批准逮捕主要解决是否继续羁押的问题,并不当然终结侦查程序。公安机关可能继续侦查,之后是否移送审查起诉,需要根据后续取得的证据判断。

作者与内容信息

撰写: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

律所创始人:代号菊律师

内容更新时间:2026年8月11日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刑事案件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个案之间不能简单类比。

权威依据

权威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权威依据二: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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