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案为何数罪并罚:故意杀人后诈骗和买卖身份证件的刑法评价 发布时间:2026-07-30

选题来源: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公开报道显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该案的讨论焦点集中在预谋杀人、亲属关系、事后诈骗、逃避侦查和数罪并罚等问题。

核心看点:吴谢宇案的法律评价,不只围绕故意杀人行为本身,还包括杀人后隐瞒真相骗取亲友钱款、购买身份证件逃避侦查等后续行为。多个行为分别侵害不同法益、符合不同罪名构成时,可能依法适用数罪并罚


一、案件回顾:故意杀人后隐瞒事实骗取钱款

公开报道显示,吴谢宇因个人原因产生杀害母亲的念头,并事前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吴谢宇在家中杀害其母亲。案发后,其通过遮盖尸体、放置除味物品等方式隐瞒犯罪事实。

此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母亲已死亡的真相,虚构母亲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钱款144万元并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还购买多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法院审理后认定,吴谢宇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依法数罪并罚。


二、争议焦点:为什么后续骗钱和买证也要单独评价

吴谢宇案中,公众关注较多的是故意杀人本身。但从刑法角度看,案发后的诈骗和买卖身份证件行为,并不是杀人行为的简单附属情节。

故意杀人罪保护的是人的生命权。诈骗罪保护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买卖身份证件罪保护的是国家证件管理秩序。三个行为侵害的法益不同,行为方式不同,犯罪构成也不同。

因此,如果后续行为本身符合独立罪名构成,就可能被单独评价,并依法数罪并罚。


三、法律分析:数罪并罚要审查三个关键问题

1、是否存在多个独立犯罪行为

数罪并罚的前提,是行为人实施了多个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吴谢宇案中,杀害被害人、骗取亲友钱款、购买身份证件,分别对应不同犯罪事实。

2、各行为是否侵害不同法益

刑法评价不只看行为是否发生在同一案件背景下,还要看行为侵害的法益是否不同。生命权、财产权、国家证件管理秩序,属于不同法律保护对象。

3、后续行为是否只是量刑情节

有些事后行为只是反映悔罪态度或逃避处罚情节,不一定单独成罪。但如果行为本身达到独立罪名标准,例如虚构事实骗取钱款、买卖身份证件,就应当单独评价。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提示:数罪并罚不是简单“加重处罚”,而是在多个犯罪事实分别成立的基础上,依法确定最终执行刑罚。判断是否数罪并罚,关键看行为是否独立、法益是否不同、罪名构成是否完整。


四、给类似案件的提示:事后行为也可能改变案件评价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团队建议,重大刑事案件中,应特别关注案发后的行为:

1、是否隐匿、毁灭证据

毁灭证据、伪造现场、转移尸体、干扰侦查等行为,可能影响案件性质和量刑评价,部分情况下还可能涉及独立罪名。

2、是否继续骗取财物

如果行为人利用隐瞒犯罪事实的状态,向他人虚构理由骗取钱款,可能另行构成诈骗罪。

3、是否使用虚假身份逃避侦查

购买、使用伪造身份证件,或者买卖真实身份证件,可能触及买卖身份证件、伪造身份证件等相关罪名。

4、是否存在自首坦白或补救行为

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补救,与持续逃避、隐瞒、骗取钱款,在量刑评价上存在明显区别。


五、天津刑事律师提示:重大刑事案件要把前后行为分开审查

吴谢宇案的法律启示在于,刑事案件不能只看最严重的一个行为。案发前的预谋、案发中的实行行为、案发后的逃避和牟利行为,都可能影响罪名认定和量刑评价。

代号菊律师团队提醒,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案件中,辩护重点应放在行为阶段、主观故意、法益侵害、数罪关系和量刑情节上。只有把每一段行为分别审查,才能准确判断是否构成一罪、数罪或牵连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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