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看点:合同诈骗罪不是所有合同违约、货款拖欠、项目失败都能构成犯罪。认定合同诈骗罪,关键要看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对方财物。
一、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通常发生在买卖合同、投资合作、工程项目、供应链交易、居间服务、加盟代理等场景中。案件表面看是合同纠纷,但如果行为人在签约前后存在虚构主体、虚构履约能力、收款后转移资金、逃避联系等行为,就会产生刑事风险。
合同诈骗罪的重点,不是合同最后有没有履行成功,而是取得对方财物时是否已经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合同诈骗罪常见情形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在实践中常见于以下几类情形。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行为人并不具备真实交易主体身份,却以虚假身份取得对方信任并收取款项。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行为人通过虚假担保材料制造履约能力假象,使对方交付财物。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诱骗对方继续签订或履行合同。行为人明知无法履约,仍不断收取货款、保证金、投资款或服务费。
4、收受对方财物后逃匿。行为人取得款项后失联、转移资金、关闭公司或逃避履行,容易被重点审查。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比如虚构项目、虚假订单、虚假资质、虚假合作方等。
三、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的区别
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的边界,是此类案件最重要的审查重点。
1、合同纠纷通常有真实交易基础。双方确实存在买卖、服务、合作、借款、投资等关系,只是后续履行出现争议,不能当然认定为犯罪。
2、合同诈骗罪强调签约或履行过程中的欺骗行为。如果行为人通过虚假身份、虚假项目、虚假资质、虚假担保取得财物,刑事风险会明显增加。
3、违约结果不能倒推诈骗目的。不能因为合同没有履行、货款没有退还、项目没有成功,就直接认定行为人从一开始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提示】合同诈骗案件要重点审查合同签订背景、履约过程、资金用途、沟通记录和后续补救行为,不能只凭结果判断案件性质。
四、合同诈骗罪案件的辩护重点
合同诈骗罪案件的辩护,通常围绕非法占有目的、真实履约能力、资金流向和民刑边界展开。
1、审查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合同、发票、物流单据、验收记录、项目资料、沟通记录,都可以反映交易是否真实存在。
2、审查是否具备履约行为。即使合同最终没有完成,如果行为人曾实际供货、施工、服务、投入成本或积极沟通,也需要纳入整体评价。
3、审查资金去向。资金是否用于合同项目、公司经营、债务周转、个人挥霍或转移隐匿,会影响非法占有目的判断。
4、审查涉案金额。已履行部分、已退还款项、正常交易金额、重复计算金额,应当与指控金额区分。
5、审查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公司业务中的负责人、财务人员、业务员、普通员工,在主观认识和实际作用上可能存在明显差异。
五、律师提示:合同诈骗罪不能只看合同有没有履行
合同诈骗罪案件不能简单理解为“合同没履行就是诈骗”。案件是否构成犯罪,要回到非法占有目的、欺骗行为、履约能力、资金用途、损失金额等核心问题。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团队建议,家属遇到合同诈骗罪案件时,应尽早整理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发票单据、物流记录、项目资料、聊天记录、履约证据,围绕民刑边界和责任划分进行系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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