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电诈集团案持续发酵:电信诈骗案件的主从犯和金额认定分析 发布时间:2026-07-08

选题来源:近年来,缅北、妙瓦底等境外电诈园区案件持续受到关注,多起境外电诈犯罪集团案件陆续侦办、起诉和审判。公开信息显示,相关案件往往同时涉及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偷越国边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多个罪名。

核心看点: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团队提示:境外电诈案件不能只用“人在诈骗园区”判断刑事责任。不同人员在犯罪链条中的角色、参与时间、控制程度、获利情况和主观明知不同,最终涉及的罪名、主从犯认定和量刑幅度也会明显不同。

一、热点背景:境外电诈案件呈现多罪名、链条化特点

境外电诈案件通常不是单一诈骗行为,而是由招募、偷渡、拘禁、培训、话术诈骗、资金转移、洗钱、信息买卖等多个环节组成。部分案件还存在暴力控制、限制人身自由、敲诈勒索、组织卖淫、贩卖毒品等严重犯罪。

在这类案件中,涉案人员身份差异很大。有的人是组织者、管理者,有的人是组长、业务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也有人是被诱骗、被胁迫、被限制自由后参与部分行为。

刑事辩护不能只看“是否在境外园区”,而要进一步审查个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具体作用。

二、法律分析:境外电诈案件的三个核心辩护问题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认为,境外电诈案件的辩护重点通常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主从犯地位如何认定

电诈集团案件中,组织者、出资者、管理者、话术主管、资金结算人员和普通业务员的责任不同。是否参与决策、是否管理他人、是否分配收益、是否掌握被害人信息、是否参与暴力控制,都会影响主从犯认定。

2、涉案金额是否应当全部归责于个人

电信诈骗案件的金额往往很高,但不能把整个集团的诈骗金额当然归责到每一名涉案人员身上。辩护时需要审查个人参与期间、负责业务范围、接触被害人数量、实际获利金额以及是否参与共同犯罪整体计划。

3、是否存在被胁迫、被控制或参与程度较低的情节

部分境外电诈人员是被高薪招聘、虚假工作、熟人介绍等方式诱骗出境,到达境外后被限制自由、殴打威胁或者被迫参与诈骗。此类情节不能当然排除刑事责任,但会影响主观恶性、责任大小和量刑评价。

境外电诈案件中,“到过园区”“做过业务”“拿过提成”都不是判断标准。案件应当围绕主观明知、参与程度、角色地位、获利情况和是否受到控制进行综合审查。

三、给家属的建议:不要只盯着罪名,要尽快核实证据

如果家属发现亲属因境外电诈案件被调查、羁押或起诉,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团队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尽快梳理出境和入职过程

家属应整理当事人出境原因、招聘信息、聊天记录、机票记录、护照信息、工资流水等材料,用于判断其是否被诱骗、是否明知工作性质、是否存在被控制情形。

2、核实当事人在园区内的具体岗位

岗位不同,责任不同。普通业务员、技术维护人员、财务转账人员、组长和管理层,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差异明显,不能用同一标准评价。

3、重点审查涉案金额和个人获利

诈骗总金额、个人参与金额、实际获利金额、资金流水金额不能混同。金额直接影响量刑档次,律师需要结合卷宗、银行流水、被害人陈述和后台数据逐项核对。

四、律师提示:电诈案件辩护要回到个人责任边界

境外电诈案件社会危害性大,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具有明确现实必要性。但在具体案件中,仍然需要坚持罪责刑相适应,不能把集团犯罪的全部后果简单归责到每一个涉案人员身上。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团队提醒,电信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偷越国边境罪等案件,辩护重点应放在个人角色、参与时间、主观明知、涉案金额、实际获利和是否存在被胁迫情节上。只有把个人责任边界查清,才能依法判断罪名适用和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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