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罪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律师可以提交不起诉意见吗?
可以。涉嫌诈骗罪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可以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并核实有关证据,请求承办检察官听取律师意见,提交书面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不过,更准确的说法是“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而不是由律师直接决定或者要求检察院必须不起诉。案件终是提起公诉、退回补充侦查还是作出不起诉决定,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依法决定。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律师的工作与侦查阶段有什么不同?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意味着案件进入了新的程序阶段。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提出法律意见,但通常还不能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案卷材料。这意味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可以结合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聊天记录、转账流水、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和其他材料进行系统审查。
律师还可以再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就案卷中反映的具体问题核实情况。因此,审查起诉阶段通常是律师全面分析案件证据并形成不起诉意见的重要阶段。
二、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律师可以马上阅卷吗?
原则上可以依法申请阅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应当允许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案卷材料包括案件的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律师接受委托后,需要先向负责案件办理的人民检察院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手续,经身份和辩护手续核验后申请阅卷。
如果案件刚刚移送,可能还需要确认受理案件的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承办检察官以及案件是否已经完成登记分配。
律师阅卷后通常还需要整理证据、制作阅卷记录,并再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核实关键事实。提交不起诉意见的时间,应当结合阅卷完成情况和案件办理期限合理安排。
三、检察院必须听取辩护律师的不起诉意见吗?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负有听取辩护人意见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四条还规定,辩护人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要求听取意见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安排;辩护人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接收、登记并附卷。
因此,律师可以主动联系承办检察官,请求当面或者通过其他依法允许的方式发表意见,并提交书面不起诉法律意见。但“应当听取”不等于“必须采纳”。检察机关会结合案卷证据、犯罪嫌疑人的陈述、被害人意见以及律师提交的材料独立作出判断。
四、律师提出不起诉意见,只能在一种情况下提出吗?
不是。不起诉并不只有证据不足一种情形。根据不同案件事实,律师提出不起诉意见的法律理由可能不同。
如果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律师可以围绕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提出意见。
如果犯罪构成要件缺乏必要证据,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或者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其他合理可能性,律师可以提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意见。
如果现有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律师可以结合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作用、涉案金额、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认罪悔罪等情况,提出相对不起诉意见。
律师需要根据案卷证据选择与案件相符的法律路径,不能只在文书中笼统写“请求不起诉”。
五、诈骗罪案件的不起诉意见重点审查什么?
诈骗罪案件首先需要审查现有证据能否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律师会结合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后的客观表现,审查其是否虚构身份、项目、资产、履约能力或者还款来源,是否隐瞒影响对方处分财物的重要事实,以及取得款项后如何使用和处置资金。
其次,需要审查被害人是否因有关欺骗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交付财物。即使行为人曾经作出不真实表述,如果该表述与对方交付款项没有直接关系,也需要进一步判断是否符合诈骗罪的行为结构。
再次,需要审查涉案金额是否准确。账户流水不必然全部等于诈骗金额,内部流转、重复计算、已经返还款项、合法业务收入以及不能证明来源的款项,需要结合证据分别判断。
如果案件涉及公司或者团队,还要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公司业务具有诈骗性质,其具体岗位、入职时间、实施行为、获利方式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借款、投资、合作经营、商品交易等案件,还应当区分普通经济纠纷、民事欺诈与诈骗犯罪,不能仅依据出现损失或者合同没有完全履行认定诈骗罪。
六、律师提交不起诉意见前,需要先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通常有必要。律师阅卷后,可能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聊天记录、资金流水、证人证言之间存在差异,也可能发现侦查阶段没有充分说明的事实。律师可以通过会见向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形成的背景、讯问笔录是否准确、资金实际用途、本人在公司中的职责以及是否存在能够证明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线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因此,较为完整的工作顺序通常是确认案件已经移送、办理辩护手续、申请阅卷、整理证据、会见核实,再根据案件情况形成书面意见。
家属此前尚未委托律师的,可以阅读《家人在天津被刑事拘留,什么时候找刑事律师比较合适?》,了解律师在不同刑事程序阶段可以开展的工作。
七、不起诉意见什么时候提交比较合适?
律师一般应当在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前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一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符合法定条件的认罪认罚速裁案件,办理期限可能更短。
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重新移送的,人民检察院会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因此,律师不宜在完成阅卷后长时间搁置。对于已经能够确定的争议,可以先提交阶段性意见;后续取得新的材料或者案件经历补充侦查的,还可以根据证据变化补充或者调整法律意见。
八、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是否说明不起诉意见没有作用?
不能这样理解。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况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退回补充侦查既可能是为了补强指控证据,也可能是为了查明犯罪嫌疑人的无罪或者罪轻事实。
律师可以围绕检察机关拟补充查明的问题继续审查证据。如果补充侦查取得的新材料改变了原有证据状况,律师应当及时更新法律意见。
对于经过二次补充侦查,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还规定,案件经过一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九、已经批准逮捕的诈骗案件,还可能不起诉吗?
存在这种可能。批准逮捕解决的是当时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是否需要继续羁押的问题;审查起诉则需要进一步判断犯罪事实是否已经查清、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是否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批准逮捕后,后续证据可能发生变化,侦查取得的材料也可能无法形成完整证明体系。因此,批准逮捕不等于案件之后一定会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审查后决定起诉1403545人,不起诉347103人,不诉率为19.8%。
上述数据是全国各类刑事案件、各种不起诉原因的总体统计,不能直接换算为诈骗案件或者某一起案件“不起诉的概率”。
十、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人能立即释放吗?
如果被不起诉人仍被羁押,应当立即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七十八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其所在单位;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被不起诉人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不起诉决定还可能面临公安机关依法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依法申诉等程序。证据不足不起诉后,如果发现新的证据并达到起诉条件,检察院依法仍可以提起公诉。
十一、家属可以为律师准备哪些材料?
家属可以向律师提供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等程序文书,以及与诈骗罪争议有关的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发货凭证、项目资料、工作职责说明、工资和提成记录、退赔凭证、和解协议或者谅解材料。
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侦查机关尚未收集某项对其有利的材料,可以向律师提供具体线索,由律师判断是否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或者依法开展调查取证。
家属不要自行删除聊天记录、重新制作合同,也不要联系同案人员统一说法。提交给律师的材料应保持原始、完整并能够核验。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设有刑事律师团队,可根据案件所处阶段依法开展阅卷、会见、证据审查和法律意见提交等工作。关于律所的基本情况,可以查看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介绍。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一:案件移送检察院以后再委托律师,是否已经晚了?
没有。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可以依法阅卷、会见和核实证据,并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但审查起诉有法定办理期限,确定委托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常见问题二:不起诉意见必须等律师阅完全部卷宗再提交吗?
完整意见通常应以阅卷和会见核实为基础。如果案件期限较紧,律师可以先就已经明确的问题提交阶段性意见,之后再结合新增材料补充。
常见问题三:律师提交不起诉意见,检察院必须书面回复吗?
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并记录在案,书面意见应当附卷。但法律并不意味着律师一旦提交意见,检察院就必须按照律师主张作出不起诉决定。
常见问题四:退赔并取得谅解,就一定可以不起诉吗?
不一定。退赔和谅解可以作为审查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是否需要判处刑罚的因素,但还要结合诈骗金额、行为方式、犯罪嫌疑人的地位作用和其他情节综合决定。
常见问题五:检察院不起诉后,还会留下刑事判决记录吗?
不起诉案件没有经过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不存在有罪刑事判决。但不起诉决定、案件办理和有关处理信息仍会依法留存在相应办案记录中,不能简单理解为案件从未发生。
作者与内容信息
撰写: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
律所创始人:代号菊律师
内容更新时间:2026年8月14日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刑事案件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个案之间不能简单类比。
权威依据
权威依据一:人民检察院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权威依据二:人民检察院官网:《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权威依据三: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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