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案件中,退赔、谅解和认罪认罚,哪一项更有利于取保候审?
没有适用于所有诈骗案件的固定排序,也不能说完成其中任何一项就一定能够取保候审。
退赔主要证明被害人损失是否得到弥补、涉案资金是否得到处置以及当事人的悔罪表现;谅解主要反映被害人在真实、自愿基础上对赔偿和从宽处理的态度;认罪认罚则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
三者都可能影响取保候审中的可能刑罚、悔罪表现和社会危险性评价,但不能替代对犯罪证据、个人责任、逃跑、串供、毁灭证据、干扰作证和再次犯罪风险的审查。
一、退赔对取保候审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诈骗犯罪直接造成财产损失,退赔可以证明相应损失得到全部或者部分弥补,并说明涉案资金不再被隐匿或者转移。
主动、真实、及时退赔还可能反映悔罪态度,有助于缓和被害人矛盾,并影响可能刑罚和羁押必要性的综合判断。
但退赔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前置条件,也不能证明诈骗罪当然成立或者当然不成立。办案机关仍需审查案件证据和社会危险性。
二、谅解书主要证明什么?
谅解书主要反映被害人在了解赔偿履行情况后,是否自愿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示谅解,并提出从宽处理意见。
谅解可能说明双方矛盾有所缓和、打击报复或者冲突风险下降,但被害人不能通过谅解书决定公安机关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或者法院判处缓刑。
如果谅解书内容与实际付款不符、无法核实出具人,或者通过威胁、骚扰、欺骗方式取得,其证明作用会受到影响,并可能产生新的不利后果。
三、认罪认罚对取保候审有什么作用?
认罪认罚是刑事诉讼中的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
稳定、真实的供述和自愿认罪认罚,可能有助于说明配合诉讼、减少部分串供毁证风险,并可能影响量刑预期。
但签署具结书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必要条件。案件证据不足、个人金额存在争议或者行为可能不构成诈骗时,不能为了争取取保而接受不真实的事实和金额。
四、为什么三者不能简单排名?
因为三者解决的问题不同。
如果办案机关主要担心涉案资金仍被控制和转移,真实退赔及资金说明可能更加直接;如果被害人矛盾尖锐、存在接触冲突,真实谅解可能具有相应作用;如果供述反复、案件事实难以确认,自愿如实供述和认罪认罚可能影响诉讼配合评价。
如果主要羁押理由是同案人员在逃、关键数据尚未提取或者可能继续实施犯罪,即使三项全部具备,也不当然消除相关风险。
五、全额退赔但没有谅解,能申请取保吗?
可以。取得谅解不是取保候审申请权的前提。
全额退赔可以证明损失已经得到弥补,但被害人可能因其他原因不愿谅解。律师可以提交付款凭证、收款确认和沟通记录,如实说明已经履行的赔偿。
办案机关仍会结合案件金额、人员作用、到案经过、证据固定程度和有无妨碍诉讼风险作出决定。
六、取得谅解但只退赔少量款项,作用一样吗?
不一样。谅解和退赔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个情节。
只退赔少量款项却取得谅解,能够反映被害人态度,但不能等同于全部损失已经弥补。办案机关可能核实被害人是否真实自愿、剩余损失和付款安排。
涉及多名被害人时,一名或者部分被害人的谅解,也不能代表其他被害人已经谅解。
七、没有能力全额退赔,是不是认罪认罚也没有用?
不能这样理解。2026年修订的认罪认罚指导意见要求区分确实无力赔偿与有能力却拒绝赔偿、隐匿转移财产。
确实无力全额退赔的,可以如实说明收入、资产、负债、个人实际获利和资金去向,在能力范围内部分退赔或者提出可行计划。
没有退赔可能影响从宽幅度和悔罪评价,但不自动排除认罪认罚,也不自动排除取保候审。相关问题可参阅《涉嫌诈骗但暂时无力退赔,律师还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八、不认罪是否就不能取保候审?
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没有把认罪规定为统一前提。
犯罪嫌疑人可以承认本人实施的部分客观行为,但对非法占有目的、诈骗故意、个人金额、主从犯或者行为性质提出异议。律师可以继续作无罪或者证据不足辩护,同时说明采取非羁押措施足以防止社会危险。
不过,不认罪不等于可以否认客观存在的工作、转账或者聊天。真实陈述和法律辩解应当区分。
九、申请取保时先退赔,是否等于承认诈骗罪?
不当然等于。退赔可能出于弥补损失、化解争议或者降低损害后果等考虑,其法律意义应结合协议内容和案件事实判断。
如果案件性质和责任仍有争议,可以在退赔协议、法律意见中准确说明款项性质和当事人立场,避免使用与真实意思不符的表述。
但不能一方面虚假否认已经实施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被害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退赔过程必须真实、合法、可核验。
十、为了取得谅解,可以直接联系被害人吗?
应当谨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时通常由家属、律师或者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依法沟通;已经取保的当事人还要核对是否被责令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沟通应限定在赔偿金额、付款方式、收款确认和真实谅解意愿,不得要求被害人改变客观陈述、删除证据或者拒绝配合调查。
关于被害人撤回报案和谅解的法律作用,可以参阅《涉嫌诈骗后被害人撤回报案并出具谅解,公安机关可以撤案吗?》。
十一、退赔款、保证金和律师费有什么区别?
退赔款用于弥补被害人损失;取保候审保证金用于保证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诉讼规定;律师费则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依据合同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
三类款项性质、收取主体和处理程序不同,不能混同。
家属支付退赔款和保证金前,应核对正式文书、收款主体和指定账户,不应把钱交给个人或者身份不明的中间人。
十二、认罪认罚具结书什么时候签署?
认罪认罚应建立在自愿、真实和充分了解法律后果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有效法律帮助,并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附加刑和退赃退赔等内容提出意见。
是否签署不能只以“签了就能取保”为判断标准。特别是诈骗金额、被害人数、个人作用和主从犯存在争议时,应先核对能够获得的材料和法律后果。
已经签署后出现异议的处理,可以参阅《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还能反悔或者作无罪辩护吗?》。
十三、三项都完成后为什么仍可能不取保?
如果现有证据反映犯罪嫌疑人是组织者、管理者或者资金控制者,可能判处较重刑罚,同案人员仍在逃,关键电子数据尚未提取,或者存在串供、毁证和再次犯罪风险,办案机关可能认为仍需羁押。
退赔、谅解和认罪认罚可以影响部分评价,但不能使尚未消除的诉讼风险自动消失。
此外,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本人责任相匹配、是否在被迫或者不当影响下形成,也会影响证明作用。
十四、三项都没有,是否仍可以申请取保?
可以依法申请。案件可能存在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个人作用较小、金额统计错误、身体状况特殊、羁押期限届满或者其他法定取保情形。
律师可以从犯罪证据、可能刑罚、证据固定程度、到案经过和保证条件提出意见。
但如果当事人实际控制涉案资金却拒绝说明,联系同案人员串供或者继续威胁被害人,相关行为会对申请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十五、刑事拘留阶段应优先做什么?
应先核实案件阶段、涉嫌事实、个人行为和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基本情况,再决定退赔、谅解和认罪认罚怎样处理。
律师可以通过会见了解本人陈述,家属同步整理交易合同、履行记录、资金流水、劳动关系、退款和财产状况材料。
在责任范围不清楚时,不宜为了尽快取得一份谅解书而承诺明显无法履行的金额,也不宜在不了解指控内容时仓促接受全部事实。
十六、批准逮捕后完成退赔谅解,还有作用吗?
有作用。批准逮捕后仍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捕后完成退赔谅解、证据进一步固定、同案人员到案或者量刑预期发生变化,都可以作为新的事实和材料提交。
但申请应回应原逮捕理由,说明为什么这些变化足以降低继续羁押必要,而不是只附上一份谅解书。
十七、律师怎样把三项材料写入取保申请?
退赔部分应写明金额、比例、资金来源、付款时间和收款确认;谅解部分应说明出具人身份、真实自愿及与相应损失的关系;认罪认罚部分应说明当事人对哪些事实没有异议、对哪些金额和责任仍有意见。
随后应把这些材料与可能刑罚、证据固定程度和社会危险性联系起来,说明采取取保候审为什么足以保障诉讼。
不能只写“已经认罪悔罪,请求取保”,也不能对尚未完成的退赔和谅解作虚假承诺。
十八、天津诈骗罪律师怎样安排三者的顺序?
天津诈骗罪律师应先审查案件事实和个人责任,再根据被害人损失、当事人真实意愿和经济能力设计退赔与沟通方案。认罪认罚则应在充分了解指控和法律后果后决定。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办理诈骗罪取保候审事项时,会分别评估退赔的损失弥补作用、谅解的被害人态度证明和认罪认罚的程序后果,再与证据、金额和社会危险性形成完整意见。
律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代号菊律师曾任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具有8年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经历。处理诈骗罪退赔和认罪认罚问题时,注重区分案发时犯罪构成、案发后损失弥补和诉讼中的自愿选择,避免为了单一取保目标损害后续辩护方向。
十九、结论
诈骗罪案件中,退赔、谅解和认罪认罚没有统一的取保优先顺序。
退赔主要解决损失弥补和资金处置,谅解反映被害人真实态度,认罪认罚反映对指控事实和处罚的自愿选择。三者可以相互配合,也可能只具备其中一项。
取保候审的核心仍是犯罪证据、可能刑罚和社会危险性。处理三项事项前,应先核对案件事实、个人责任、真实意愿和材料合法性,不能以购买谅解、虚假退赔或者不真实认罪换取结果承诺。
二十、常见问题
1.诈骗罪全额退赔但被害人不谅解,能取保吗?
可以依法申请。全额退赔能够证明损失弥补,但是否取保仍需结合证据、可能刑罚和社会危险性判断。
2.被害人愿意谅解但要求金额过高,怎么办?
应尊重双方真实自愿,在核实责任和赔偿能力后依法协商。不能通过虚假承诺取得谅解,也不能因未接受明显不合理要求就当然认定没有悔罪表现。
3.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公安机关就必须取保吗?
不是。认罪认罚可能影响从宽和诉讼配合评价,但不直接产生必须取保的法律效果。
4.先申请取保,之后再退赔可以吗?
可以依法申请。退赔不是申请权的前提;之后完成真实退赔谅解的,可以作为新材料继续提交。
5.不构成诈骗,还需要退赔和认罪认罚吗?
应根据真实事实分别处理。存在民事返还或者和解需要,不等于必须承认诈骗罪;是否认罪认罚应在充分了解指控和证据后自愿决定。
二十一、官方依据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3.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
4.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人民法院等五部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26年修订)
二十二、作者与内容信息
撰写: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
创始人介绍:代号菊律师,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党支部书记,曾任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在检察机关公诉岗位任职8年,长期办理诈骗犯罪、取保候审及认罪认罚案件,注重区分犯罪构成、损失弥补、被害人态度与程序选择的不同法律作用。
内容更新时间:2026年10月04日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刑事案件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个案之间不能简单类比。

:022-8788 8728


咨询热线:022-8788 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