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涉嫌诈骗被查,普通业务员也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吗?
不一定。公司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调查,并不意味着所有在职员工都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普通业务员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不在于劳动合同、岗位名称或者是否领取过工资,而在于证据能否证明其明知公司或者相关人员正在实施诈骗,仍然参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为骗取他人财物提供实质帮助。
如果业务员对公司的真实经营模式并不知情,从事的是一般性、辅助性工作,也没有参与欺骗客户、收取资金或者转移赃款,不能仅凭“在涉案公司上班”认定其构成诈骗罪。
一、为什么不能因为是公司员工就认定为诈骗罪共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因此,认定普通业务员构成诈骗罪共犯,通常需要同时审查两个方面:一是业务员主观上是否明知相关人员正在实施诈骗;二是业务员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诈骗行为或者对诈骗结果具有实质帮助作用。
公司被认定涉嫌诈骗,与公司员工是否构成犯罪,是两个需要分别审查的问题。员工的劳动关系、任职时间、工资记录,只能证明其曾经在公司工作,不能直接证明其具有诈骗的共同故意。
二、办案机关通常怎样判断业务员是否“明知”公司涉嫌诈骗?
普通业务员是否明知,不能只看其本人如何辩解,也不能仅凭某一个异常现象作出结论,而应当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判断。办案机关可能重点审查公司的实际业务与对外宣传是否一致,业务员是否接受过虚假话术培训,是否知道公司没有真实履约能力,是否接触过客户投诉、退款纠纷或者内部预警,是否在客户提出质疑后继续使用虚假材料,以及内部聊天记录中是否讨论过规避监管、隐瞒身份或者应对调查等内容。
业务员的入职时间、文化程度、从业经历、具体权限、接触信息的范围、工资和提成方式,也可能影响对其主观认识的判断。对于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帮助行为,2025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应当结合提供帮助的时间、方式、频率、使用工具、获利情况、规避监管和调查的行为,以及行为人的职业经历、认知能力、与相关人员的关系等因素综合认定主观明知。
这意味着,不能因为业务员领取过工资或者提成,就直接推定其明知公司实施诈骗;同样,也不能因为业务员自称“不知道”,就当然排除其刑事责任。
三、普通业务员实施哪些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参与诈骗?
如果业务员明知公司没有真实项目、产品或者履约能力,仍然按照公司安排虚构身份、收益、资质、成功案例或者履约能力,诱导客户付款,可能被认定为直接参与诈骗。
业务员未直接与被害人联系,但明知公司实施诈骗,仍然帮助制作虚假合同、伪造业务材料、提供客户数据、管理诈骗话术、培训其他业务员、收取和转移涉案资金,也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
检发布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指出,即使行为人从事的是餐饮住宿、秩序管理、技术保障等服务工作,如果证据能够证明其明知相关场所是诈骗窝点,仍在较长时间内持续提供重要支持,也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
因此,岗位名称不是决定因素。即使职位写的是“客服”“行政”“技术”或者“后勤”,仍需审查其真实工作内容;即使职位写的是“销售”“业务员”,也不能跳过主观明知和具体行为的证明。
四、只领取正常工资、没有业务提成,还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吗?
只领取正常工资、没有业务提成,是判断员工是否参与诈骗时可以考虑的事实,但不是唯一标准。
如果员工领取的是固定工资,收入水平正常,没有按照客户付款金额计算提成,也没有接触诈骗业务的核心信息,这些情况可以用于说明其主观上可能不明知。
但如果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员工明知公司实施诈骗,并且直接参与欺骗客户,即使其没有拿到业务提成,也不能因此排除诈骗罪共犯的认定。
反过来,业务员领取过提成,也不等于必然构成诈骗罪。还应当审查提成对应的是正常业务收入,还是与被害人的受骗金额直接挂钩,以及业务员是否知道相关款项是通过欺骗方式取得的。
五、刚入职时间不长,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入职时间较短,可能影响对主观明知、参与程度和涉案金额的判断,但不能单独决定是否构成犯罪。律师需要进一步审查业务员入职后接受了哪些培训,接触过多少客户,是否使用过虚假话术,是否知道公司无法提供承诺的产品或服务,发现异常后是否继续工作,以及实际参与期间对应的被害人数和涉案金额。
如果员工入职时间很短,尚未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方式,没有独立开展业务,也没有促成客户付款,这些事实应当通过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聊天记录、客户记录和工资流水等证据予以固定。
六、老板说公司业务合法,员工就一定不承担责任吗?
不一定。老板或者管理人员声称公司业务合法,可以作为员工认识情况的一部分,但终仍需结合客观事实判断。
如果公司的办公场所、合同、产品、付款流程和客户服务从表面上看均属正常,普通员工没有渠道接触公司隐瞒的信息,员工主张自己不知情可能具有合理性。
如果员工已经多次接到客户质疑,知道公司提供的项目、产品或者收益承诺并不真实,或者公司要求员工冒用身份、删除聊天记录、使用无法核实的成功案例,仍然继续诱导客户付款,仅以“老板说是合法业务”通常不足以说明其完全不知情。
七、普通业务员被调查后,律师通常重点审查哪些问题?
律师首先需要通过会见了解业务员的真实岗位、入职时间、培训内容、日常指令来源、客户沟通方式、工资和提成结构,以及其能够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可以通过阅卷核对被害人陈述、同案人员供述、聊天记录、业务话术、资金流水、公司制度和电子数据,判断现有证据能否证明业务员具有诈骗的共同故意。
如果证据只能证明业务员在公司工作,不能证明其知道公司实施诈骗,律师可以围绕主观明知不足、客观参与程度有限、涉案金额计算不当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
如果现有证据能够证明业务员参与了部分涉案活动,律师还需要审查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时间、对应金额,以及是否具有从犯、自首、坦白、退赔等情节,避免将公司整体涉案金额不加区分地归责于普通员工。
八、家属可以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家属可以整理劳动合同、入职登记、岗位说明、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绩效计算方式、离职材料,以及能够反映真实工作内容的聊天记录和工作文件。如果业务员曾经对虚假宣传提出异议、拒绝执行异常指令、协助客户退款或者发现问题后离职,应当保存相关记录。家属不宜擅自登录、删除或者修改公司系统中的数据,也不要联系同案人员统一说法。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可以先交由律师判断其证明方向和提交时间。
如果家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可以进一步阅读安好律所刑事问答文章:《家人在天津被刑事拘留,什么时候找刑事律师比较合适?》。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办理案件时,会结合业务员的岗位权限、主观认识、参与时间、具体行为和涉案金额进行个别化审查,而不是仅凭公司整体涉嫌诈骗得出结论。家属可以通过刑事律师团队介绍了解团队信息,也可以查看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介绍。
常见问题
1.公司涉嫌诈骗,所有业务员都会被刑事拘留吗?
不会。公安机关需要根据每名员工的具体行为、主观认识和证据情况分别判断。公司被立案调查,不代表所有在职人员都构成犯罪。
2.业务员没有直接收取客户的钱,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吗?
有可能。没有直接收款不等于没有参与诈骗。如果业务员明知相关业务属于诈骗,仍负责虚假宣传、诱导付款、提供客户信息或者制作虚假材料,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3.业务员只工作了几天,没有开单,会构成犯罪吗?
需要结合具体行为判断。如果尚未接触核心业务、没有实施欺骗行为、没有促成客户付款,这些事实有利于说明其参与程度和主观认识。是否构成犯罪仍以全案证据为准。
4.公司诈骗案件中,普通业务员一定属于从犯吗?
不一定。是否属于从犯,需要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实际贡献判断,不能只看职务高低。部分直接实施诈骗、作用较大的业务员,也可能不被认定为从犯。
5.公司涉嫌诈骗,业务员退还工资或者提成后就不会被追究吗?
退还违法所得、协助退赔可以作为案件处理时考虑的情节,但不能当然消除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仍需审查主观明知和客观参与情况。
参考资料:
2、人民检察院:“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3、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作者与内容信息
撰写: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
律所创始人:代号菊律师
内容更新时间:2026年8月17日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刑事案件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个案之间不能简单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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